程际野听他这么干脆,接过头盔的时候打量他两下。
居然真不怕被坑。
“总之,”游星戈的眼睛盛着明亮真诚的笑意,往前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挥手,“谢谢你,哥。”
年轻人的卷发在风里被吹得飞扬了些,漂亮得不成样子。
哥——
程际野砸吧了下这个词的含义,有些失笑。
真是自来熟。
直到看见游星戈的背影渐渐被笼罩进宾馆里,程际野才回过神,骑上机车离开。
而在他背后,游星戈已经上了宾馆二楼,能透过楼梯的窗子看见程际野离开,他安静地垂下了眼。
宾馆的格子缝隙里蒙着一层灰,像是雾霾的天色。
当他翻开《乐成》这本书时,也是这样一个天色。
那时他没有想到自己会穿进书里,看这本书的时候还在心里默默吐槽了句这书真是俗套,就是个男人在唱片尚且还有余晖的年代追求自己的音乐道路,从酒吧里落魄的驻唱到国内知名歌手的故事,时间跨度很长,甚至一度有流水账的嫌疑。
能让他继续读下去的,是男主程际野这个并不俗套的人物。
游星戈向来欣赏棱角分明才华横溢的人。
现在见到真人后,又多了一点。
他想睡他。
可惜,游星戈这个人物在这个故事里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配角,占的篇幅很短,是男主乐队时期的好友、兄弟、跟班,什么都能形容,最后又注定会和程际野分道扬镳。
乐队解散之后,游星戈就和程际野决裂了,并从此放下了音乐,转身泯然于世俗的人海里,从书里来看,那之后,他一生都没有再和程际野联系过。
他最后一次露面,就是在结局时,他路过了程际野拿到某个国际大奖星光璀璨的大屏,那时候三十多岁的程际野眉眼已经比当年稳重多,也耀眼多了,而当年同样是乐队成员的游星戈泯然于众,只是在大屏下驻足了一会,就提着手里的菜,一头扎进了人海里。
像他当年路过了程际野那段藉藉无名的时光一样,走得也悄无声息。
夜里的柳絮丝飘了点进来,铺在楼梯间的最后一阶,前面拿钥匙带路的客房服务有些不耐烦地催促着,游星戈不太介意,只是加快了脚步。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夜晚。
第03章 午后
能够被老板兼半个经理人的杜乔认可的吉他手绝不会是一个坏吉他手。
更何况,游星戈本人出了名的帅气有才,吉他弹得贼拉好。
所以,他按照书里所写的那样,顺利混进了乐队。
查尔斯比他还高兴,大大咧咧的鼓手个性相当鲜明,中午就要约他一起吃饭,碰杯的时候笑得牙不见眼。
李钴在旁边三令五申让他们少喝点,结果就看到主唱默默地喝掉了一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