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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402节(1 / 2)

('些畏惧,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其实见面次数不多,就在明玥两个孩子满月宴上见过,“先不说这件事了,您来找我还是找明先生?”

“明先生。”陆明珠道,“有关他的脸面,你让他回来一趟。”

郑月娥给明辉打电话。

大约半个多小时,明辉就从外面进来。

“明珠,你无事不登三宝殿,找我有什么大事?”他现在劲头足,说话办事比以往更利落了。

陆明珠就把明瑶的事情告诉他们,“我认为金叔叔是觉得我和你有交情,所以才说给我听。不管怎样,明瑶年纪还小,你可不能看着她被亲妈如此糟蹋。”

明辉怒不可遏,“我一个月给他们上万港币,明瑶学费才一二百,哪里不够花?”

郑月娥也觉得不可思议。

“她是当妈的吗?逼明先生出面对她们有什么好处?”郑月娥没阻止明辉养她们母女,一是她们是过去的事,二是明辉确实收心了,她没有揪着过去不放的必要。

因为这一点,明辉对她更好了。

陆明珠摇摇头:“我把话带到,其他的事由你们处理。”

“在哪个夜总会?”明辉问道。

“丽池。”陆明珠特地问过金永清。

明辉转身就出去,挟带滔天愤怒。

如果怒火可以显形,他现在就被三丈高的火焰包围住了。

当天,果然在夜总会见到强颜欢笑的明瑶,正被逼着陪一个脑满肠肥的中年人,而那个猪头样的家伙还伸出油腻腻的手去摸她的脸,气得明辉当场砸了场子。

“让你们老板来跟我说话。”他带走了明瑶。

并没有把她带回家,也没有把她送回莫淑慧身边,而是递交诉状,以父亲的身份要求拿回明瑶的抚养权,等不到判决下来,他就送明瑶去新加坡读书。

为此,春节都没在香江过。

第284章

陆明珠请报业集团职工吃完年夜饭后收到王兴财的来信。

在除夕的前一天。

算是快的了。

他在信里说,林香莲给他生的女儿确实叫王宝珠,转年就满二十岁,喜欢穿衣打扮,读书不好,比较任性,因为王兴财看不清内地形势,担心未来,特地让他们姐弟俩前往香江读书,把家里的余财都给他们带上了。

王兴财没说让这对儿女找原配及其四子,也没让他们打扰陆明珠,只给几个在香江的好友写了信,托他们看顾一二。

得知王宝珠大张旗鼓地追求陆衍之,王兴财气得半死。

丢死人了。

成为笑柄的不是陆衍之,而是他。

外人知道了,只会说陆衍之宝刀未老、魅力十足,惹得小姑娘神魂颠倒,却觉得他教女无方,实属报应。

王兴财告诉陆明珠,自己汇给她并拜托她帮忙保管或者投资的最后一笔美金是准备留给这双儿女的,如果他们老老实实地读书、工作,本本分分地做人,等自己百年之后就把钱分给他们,子占二份成家业,女占一份做嫁妆,如果他们胡作非为,就把这笔遗产一分为二,陆明珠和王伯晖平分一半,余下一半分给王仲昭和下面的两个弟弟。

为此,王兴财特地附上自己亲笔写的一封遗嘱。

分配完这笔财富,又将投资给粮油公司的70万美金做好分配,明确说明若是内地有难,70万美金投资所得股份和红利自己及其后人分文不取,全数捐献,若是内地风调雨顺无需帮助,股份和红利就由六个子女和陆明珠平分,前提是王宝珠姐弟俩没做出辱没门楣的事情,否则取消他们的份额,由其他人平分。

最后签字画押,盖章。

另外,还有见证人的签字画押。

陆明珠就想,什么才算是胡作非为?

追求陆父好像算不上。

是私德有问题,不是十恶不赦。

继续往下看,陆明珠看到王兴财说让陆明珠好好教训王宝珠,务必不要让她做出如此丢人现眼的事情,还说他已经写信斥责王宝珠,并让小儿子王宝峰管好姐姐。

时至今日,王兴财终于提及林香莲的出身。

姑苏人士,家里特别穷,其实是父母懒,懒得令人发指,本来在鱼米之乡随便干点什么都能挣够糊口的钱,他们却不愿意出力,一家子穷到把林香莲哥哥送给人当赘婿,因为嘴甜人俊,遇到好人家没让他正经改姓,反而将女儿下嫁,只是让孩子随母亲姓氏,算是维护他的尊严,而林香莲则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卖到堂子里,在哥哥林宝国入赘之前。

林宝国有了钱才把她赎回来,对外宣称是寄养在亲戚家中。

王兴财认识她,是生意伙伴介绍的,当时不知她的根脚,直到前两年吵架,林香莲不小心说他对她不如堂子里的老爷大方,王兴财才逼问真相,发现她根本不是自己所知的穷苦女儿当自强。

陆明珠看到这里已经是目瞪口呆。

突然觉得有点幸灾乐祸怎么办?

如果不好色,现在还是夫妻恩爱、儿孙满堂,何至于沦落成一场天大的笑话。

亲爹至少渣得明明白白,而且从来不被人哄骗。

王兴财在信里发了很多牢骚。

看得出,他是真的后悔了,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陆明珠收好这封信,扭头对谢君峣说道:“帮我打听一下王宝珠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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