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样菜放在身前。他端着那一碗饭!!1米78的个子,加上在队伍里面养成了吃大量饭的习惯。
他立马夹起来一块猪肝放在嘴里,那油腻而且细腻的口感瞬间在口腔上面炸开!李有思十分高兴的又刨了两口饭:“真香啊!!”
接着他把那个带着油花的红烧肉放在嘴里。瞬间!油花混着咸香也再一次炸开了他的味蕾!北平的厨师味道确实比起他们食堂的阿姨好一点。
这个五花肉吃起来不算太油腻,而且十分的香。
他一个人就消灭了近乎大半的饭菜。
李有思倒是一点都不浪费。把三样菜收拾起来打包,准备晚上当宵夜吃。
拿着三样菜回到了宿舍。
他就看到于华趴在桌子上认认真真的写作。
李有思手中提着三样菜。用一个铁饭盒装着的。等着他一进门,那油花的香味瞬间就传到了屋子里面。
于华的鼻子很灵,一下就闻到了。不过他第一时间倒是低着头,什么都没说。
毕竟这个年代食物多珍贵呀,又不沾亲带故的,人家凭什么给你吃?
李有思注意到于华眼睛时不时就往饭盒上瞟,写作的动力都没有了。
他苦笑一声问道:“小于同志,你是没吃饭吗?正好我这里……”
“没有没有,我刚刚吃了一点。就去文联的食堂吃的!!”于华咳嗽一声,立马说道。
不过他的肚子倒是一点都骗不过人。虽然是吃了饭,但是他吃的少,就吃了两个馒头。
毕竟想来北平的消费比起老家贵太多,他也不敢随便的用。
李有思同志无奈一笑,站起身来拿着铁饭盒就走了过去。
将饭盒打开。
里面盛着的就是他刚刚还没吃完的五花肉和炒猪肝!剩下的油和肉汁就这么撒在了白米饭上面,看着就十分诱人。
看着泛着红光的五花肉!就算是于华再怎么倔强,他的眼神都要拉丝了呀……
于华连忙咽了两口吐沫,然后说道:“李同志,你吃完了吗??”
“我刚刚在外面吃的,原本打包是准备不浪费的,要是你没吃的话,你也不嫌弃的话,就拿着吃吧!”李有思十分善解人意地说道。
于华是经不起诱惑的,他伸手接过那个铁饭盒,像是接过一个宝贝一样。
嫌弃?这个年代吃肉都吃不到几口,怎么可能会嫌弃?没吃饱饭,自然是不会想起来这些东西的!!
“李有思同志……我怎么可能会嫌弃呢!!我也不能白要你的东西啊!等着过几天了我也请你吃饭。就等着我发稿费了!!”
于华一想到自己的稿费,再怎么也有几十块,瞬间有了动力。
李有思把饭盒就往他面前推了推,于华这一次就坚持不下去了。
他接过饭盒之后,拿着自己桌子下面的调羹。
那勺子往饭盒里面一挖,立马挖起来一大勺带着汤汁的米饭,他就往嘴里塞。
“太香了呀。”吃着这个饭盒的饭,他忍不住叹息了。
他先把这些饭疯狂扫入嘴里。接着再把那炒猪肝放在嘴里面,慢慢的品味,最后时刻才如同迎接圣女一般缓缓的吃最后几块五花肉。
仅仅是五六分钟的时间,他便疯狂的把这一大盒盒饭都扫到嘴里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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